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教育强国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,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,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,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,充分发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,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》和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学院决定组织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类别
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两类。
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,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,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、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,力求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,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。
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突出内涵发展、特色发展主题,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,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、重点、难点与关键性问题,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。
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《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5年度课题指南》(详见附件1)。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,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。
二、申报条件
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。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、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不得兼报。
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,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,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;应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。不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的,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。
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
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。
三、申报数量和工作要求
1.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,限额29项,35岁以下的青年申报者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得少于35%。最终立项结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确定。
2.本年度设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,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申报数量单列,不含在限额29项中。
3.各单位要严格把控申报课题质量,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、指导,切实履行初审责任,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。
4.本次课题申报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选题;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,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;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含各专项课题)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。
5. 学院根据各单位部门推荐情况,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。
6.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四、材料报送
申报材料均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,不接受个人申报,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如下:
①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·评审书(2025版)》纸质版一式1份,评审书用A3纸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,电子版以“主持人姓名-课题名称”命名;
②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·评审书(2025版)》纸质版一式2份,评审书用A3纸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,电子版以“课题名称”命名;
③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》纸质版1份,纸质版汇总表需本单位(部门)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请于2025年6月13日15:00前由各单位将全部电子申报材料按要求命名后统一发送至jiangjunying@dlou.edu.cn,邮件标注“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-单位名称”。纸质版同期报送至教务处109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姜俊颖 0411-85599559
附件:
附件2: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_评审书(2025版).doc
附件3: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_评审书(2025版).doc
附件4: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.xls
教务处
2025年6月3日